因报考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系统的个别考生放弃录用资格,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经过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等程序,拟补充录用裴崇冉等2名同志为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7天(自公告发布之日起),如有异议,请向山西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反映。
监督电话:0351-2387232
序号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1 裴崇冉 男 334213115314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2 万志明 男 334236072804 南昌大学